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十月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0-G1-004914-GXTZ)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25 19:01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102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十月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兴宁区松柏路31号兴宁创业园2栋5层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G1-004914-GXTZ;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0】19797号-001

项目名称:十月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A分标:192.9万元;B分标:240万元; C分标:293万元;D分标:105万元;E分标:356万元;

最高限价:A分标:192.9万元;B分标:240万元; C分标:293万元;D分标:105万元;E分标:356万元;投标人投标时投标报价总价均不能超过以上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A分标:麻醉机1台、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7套、电动手术床3套等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B分标:有创呼吸机6台等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C分标:全数字高清内窥镜系统(包含关节镜、腹腔镜)1套、C型臂X光机(小C臂)1台等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D分标:裂隙灯显微镜1台、OCT1套等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E分标:高清电子胃肠镜1台等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A分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B分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C分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D分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E分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及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供应商。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0年1124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30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获取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松柏路31号兴宁创业园2栋5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购买,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备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9点30分00秒

2.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9时00分00秒至2020年12月14日9时30分00秒

3.投标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松柏路31号兴宁创业园2栋5层(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携带单位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A分标:2万元;B分标:2.5万元; C分标:3万元;D分标:1..5万元;E分标:4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必须在银行转账单“用途栏”注明所缴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开户名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 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桃源路西支行;账号:4500 1604 5520 5050 180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2号

联系方式:0771—5713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松柏路31号兴宁创业园2栋5层

联系方式:0771-2834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

电 话:0771-283484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0年11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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