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G3-10205-CGZX。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需求:
A分标:专卖店车辆维修服务;
B分标:综合店车辆维修服务,大中型客车/货车维修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期车辆维修服务定点采购有效期为:自签订定点维修协议并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分标:具有在南宁市区域内(不含郊县)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或同意备案的一类、二类汽车专卖店车辆维修服务企业(许可或备案在有效期内)。B分标:具有在南宁市区域内(不含郊县)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或同意备案的一类、二类汽车综合店车辆维修服务企业(许可或备案在有效期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至2020年11月20日17:00止(北京时间)
方式:请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 http://www.zcygov.cn)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每个投标人人民币壹万元整交纳。 (必须足额交纳)
(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45001604568059198888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我中心财务处。
(4)本中心财务处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0号;
电话:0771-2501693。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gxzfcg.gxzf.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联系方式:0771-530929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国铨
电话:0771-5309312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23268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