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武鸣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以南农局复〔2020〕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武鸣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审批编号:WMZC2020-G2-01225-001,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NNZC2020-G2-100108-GXXZ
建设地点:Ⅰ标: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梁新村;Ⅱ标: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培桂村;Ⅲ标: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新甫村、双卢村;Ⅳ标:南宁市武鸣区仙湖镇苏梁村;Ⅴ标: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乐光村。
建设规模:
分标号 | 分标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Ⅰ标 | 宁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梁新村)A标 | 梁新村:渠道总长4540m,机耕路1805m。 | 361.48 |
Ⅱ标 | 宁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培桂村)B标和(培桂村)C标 | 培桂村B标:渠道总长5155m,机耕路5065m;培桂村C标:渠道总长5720m机耕路6640m。 | 1156.93 |
Ⅲ标 | 宁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甫村)E标和(双卢村)F标 | 新甫村:渠道总长3370m,机耕路2815m;双卢村:渠道总长6800m,机耕路3345m。 | 1056.92 |
Ⅳ标 | 仙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苏梁村)G标和(苏梁村)H标 | 苏梁村G标:渠道总长8111m,机耕路1800m;苏梁村H标:渠道总长7933m,机耕路;1270m。 | 905.75 |
Ⅴ标 | 府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乐光村)I标 | 渠道总长3200m,机耕路2030m。 | 226.67 |
合同估算价:3707.75万元
要求工期:各个标段均为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
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某一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Ⅰ标→Ⅱ标→Ⅲ标→Ⅳ标→Ⅴ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报名。
4.2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 ),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竞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5.2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自行承担。
5.3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为确保投标文件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接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能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方便代理机构现场完成签到工作),然后再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内容。
5.6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文件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真实性,确保电话通畅。
5.7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199号金源城(建兴路)金源CBD东城25楼(广西翔正公司招标部),收件人:苏晓英,联系电话:0771-3925351。
5.8 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9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招标人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完成开标会工作。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武鸣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71-6225997
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投诉电话:0771-609885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武鸣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定罗路2号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199号金源城(建兴路)金源CBD东城25楼
联系人:罗工 联系人:苏晓英
电 话:0771- 6202992 电话:0771-3925351
传 真:/ 传真:0771-5660532
邮 编:530199 邮编:530012
招 标 人:南宁市武鸣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 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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