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华大道(武鸣高速路出入口至东盟衔接段)道路维修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武发改投资【2020】1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武鸣区武华大道
建设规模:武华大道(武鸣高速路出入口至东盟衔接段)长约2.965公里,包括旧路面病害处理、道路铺设沥青路面、人行道铺砖、更换路沿石、雨污水井改造、交通标线等。
合同估算价:4749.090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40天(日历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08月。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2)建设红线范围内工程的详细勘察、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旧路面病害处理、道路铺设沥青路面、人行道铺砖、更换路沿石、雨污水井改造、交通标线等(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预算由招标人和武鸣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需要时)审定、施工招标技术文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设计图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11月13日0时00分至2020年12月14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4日 9时30分 ,地点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9.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6227863)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 | 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武鸣区标营新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 |
邮编: | 530100 | 邮编: | 530000 |
联 系 人: | 蒋工 | 联 系 人: | 陈元 |
电 话: | 0771-6227855 | 电 话: | 0771-5786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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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