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县三海街道龙武桥维修加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 2019 年广西“四建一通”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桂交规划函[2019]23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山县县乡公路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灵山县三海街道龙武桥维修加固工程
2.2 项目编号:QZZC2020-G2-40003-SSJS
2.3 建设地点:灵山县
2.4 项目概况:龙武桥位于钦州市灵山县道303线石龙至檀圩公路,中心桩号为:KO+650,桥梁全长331.5米,共17跨(3 x 净5.0 m + 3 x 净7.0 m + 3 x 净10.0 m + 3 x 净15.0 m + 3 x 净20.0 m + 1 x 净100.0 m + 1 x 净5.7 m),桥面全宽为11.6米,桥宽组合为净9.0米(行车道)+2x1.3米(人行道)、上部结构为空腹式拱,下部结构为浆砌片石U型桥台、重力式桥墩:水泥混凝土桥面装层,钢筋混凝土栏杆:设计荷载等级为:汽-15;按多孔跨径总长分类,该桥类别为大桥,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
2.5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桩 号 | 长度(米) |
灵山县三海街道龙武桥维修加固工程 | 中心桩号为:KO+650, | 331.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信用评价等级属 AA 级、A 级、B 级和 C 级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可对本工程进行投标。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 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6]59 号)、《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 2018 年 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9〕31 号)或各地市级 2018 年度公路信用评 价结果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建管发【2016】59 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 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 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 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 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6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4.2发售地点:钦州市五里桥型钢厂东北面银信开发区C7三楼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
4.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请于项目经理联系交纳工本费及邮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投标单位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所有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出示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核查,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未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5各投标人需要邮购文件的须提供描述以下有效的资料:投标单位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所有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404219018@qq.com邮箱,并联系项目经理联系交纳工本费及邮费,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3 月 23日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 3 0 分至1 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具体详见大厅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ls.gov.cn、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qinzhou.gov.cn/gxqzzbw)发布。
7.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 标 人 如 需 要 发 布 补 遗 书 的 , 则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15 天 前 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ls.gov.cn、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qinzhou.gov.cn/gxqzzbw)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在收到补遗书通知后将确认回执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 收到补遗书。
8.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9.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山县县乡公路所
地 址:灵城镇江南路727号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777-6502501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五里桥型钢厂东北面银信开发区C7座三楼
联 系 人:林悦东
电 话:0777-2390633
10.交易服务单位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7-2558900
11.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灵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7-6428581
招标人:灵山县县乡公路所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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