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中心卫生院手术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1-030194-KWZB
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0-G1-00952-001~012
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中心卫生院手术室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71.10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手术床2张、LED手术无影灯2台、麻醉机1台、病人监护仪1台、充气升温装置1台、除颤仪1台、电动吸引器2台、高频电刀1台、视频喉镜1台、多功能消毒机2台、输液泵2台、四通道注射泵1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
方式:供应商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邮寄(邮寄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管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投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为确保投标文件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接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能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供应商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方便代理机构现场完成签到工作),然后再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内容。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文件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真实性,确保电话通畅。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设备部,收件人:唐 治,联系电话:0771-2023821。
(五)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3、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关于开标会的有关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采购人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完成开标会工作。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联系人:谭工
联系方式:0771-5826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方式:唐 治
联系电话:0771-2023821
传真:0771-2023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 治
电 话:0771-2023821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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