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山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社会[2020]61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马山县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马山县政务中心南面、威马广场往南蛇岭一带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马山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7127.89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其中门诊楼建筑面积10457.7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6670.17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8035.680000万元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720 天(日历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01月至2022年12月。
2.2 招标范围: 包括:□勘察、☑ 设计、☑ 采购、☑ 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 以下按项目情况选择一项,并填写包括内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 □项目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 ☑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1)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红线范围内(包括建筑、结构、排水、电气、绿色建筑设计等)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技术文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2)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3)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4)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5)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 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11月10日0时00分至2020年12月10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0年12月10日 9时30分 ,地点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内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1-6803752;马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6825986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马山县妇幼保健院 | 代理机构: |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65号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201-204号房 |
邮编: | 邮编: | ||
联 系 人: | 韦明选 | 联 系 人: | 陆梅珍 |
电 话: | 13768801918 | 电 话: | 0771-5841135 |
传真: | 传真: | 0771-58411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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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