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标准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 发布日期:2021-09-22 12:18
  • 招标信息区域:黑龙江
  • 浏览次数2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标准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文件采用远程方式,文件购买时间以文件款项到账时间为准(汇款账户:18010000001475373,黑龙江瑞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滨路支行)汇款成功后各供应商需将汇款成功截图及详细联系方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rlzbyxzrgs@163.com),以便确认,逾期不予受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LZB2021-0903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标准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800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瑞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标准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RLZB2021-0903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标准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标准品

采购预算:288,007.00元

四、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指定地点

五、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营业执照中需具备该项目采购内容。

2、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佐证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生产或供货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7、本项目应具备生产厂家的证书和溯源资质;经销商需具备厂家授权书。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本项目获取文件采用远程方式,文件购买时间以文件款项到账时间为准(汇款账户:18010000001475373,黑龙江瑞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滨路支行)汇款成功后各供应商需将汇款成功截图及详细联系方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rlzbyxzrgs@163.com),以便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黑龙江瑞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22号3楼)。

九、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时,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黑龙江瑞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黑龙江瑞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大厅“响应文件提交处”(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十一、磋商代表须持授权书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招标单位: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711号

联 系 人:党先生         

电    话:0451-53620738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瑞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22号3楼

项目联系人:尹女士

电      话:18045373085         

邮政编码:150000

开 户 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坊支行

账户名称:黑龙江瑞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8010000001506028                  

                                       

 

 

 

黑龙江瑞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2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营业执照中需具备该项目采购内容。2、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佐证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具有生产或供货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纪记录。7、本项目应具备生产厂家的证书和溯源资质;经销商需具备厂家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2日  至 2021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获取文件采用远程方式,文件购买时间以文件款项到账时间为准(汇款账户:18010000001475373,黑龙江瑞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滨路支行)汇款成功后各供应商需将汇款成功截图及详细联系方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rlzbyxzrgs@163.com),以便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方式:本项目获取文件采用远程方式,文件购买时间以文件款项到账时间为准(汇款账户:18010000001475373,黑龙江瑞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滨路支行)汇款成功后各供应商需将汇款成功截图及详细联系方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rlzbyxzrgs@163.com),以便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22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22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711号        

联系方式:党先生0451-53620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瑞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22号3楼            

联系方式:尹女士18045373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先生

电 话:  0451-5362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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