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0-2023年度324国道、清厢快速路环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上午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3-070023-GXGT
项目名称:2020-2023年度324国道、清厢快速路环卫保洁服务
采购计划文号:XXTZC[2020]2243号-002、XXTZC[2020]2243号-001
预算金额:450.76万元/年(其中:1分标:300.5万元/年,2分标:150.26万元/年)
最高限价:1分标:300.5万元/年;2分标:150.26万元/年。
采购需求:
分标号 | 分标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简要规格描述 | 服务期 | 备注 |
1分标 | 2020-2023年度324国道、清厢快速路环卫保洁服务(324国道西乡塘辖区段) | 1项 |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包含分标道路内的快慢车道、人行道(至沿街铺面门前)、绿化花带、垃圾容器及区域内的市政设施等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以及道路和沿街铺面、摊点的垃圾收集、清扫、清运工作。 | 3年 | |
2分标 | 2020-2023年度324国道、清厢快速路环卫保洁服务(清厢快速路西乡塘区段) | 1项 |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包含分标道路内的车道、出入口匝道、隔音板、防撞墙、交通标志标识牌等交通设施的垃圾收集、清扫、清运、保洁工作。 | 3年 |
备注:2020-2023年度324国道、清厢快速路环卫保洁服务共2个分标,根据采购人需求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分标中的一个分标或多个分标投标,如投多个分标,每个分标须单独递交一套投标文件,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分标,如某投标人已推荐为1分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2分标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为1分标→2分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
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地点: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
方式: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基本事项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2、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疫情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及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
4、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二)疫情防控期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有关事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按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或投标人自送包裹的方式送达。
2、为了确保本项目能准时开标,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快递、投标人自送包裹的时间为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自送包裹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6、投标人选择投标文件邮寄或自送包裹的,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对投标人标注为“邮寄或自送包裹”字样。
7、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性要求,做废标处理。
8、投标文件邮寄或自送包裹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六层D607室
收件人:黄柳娜 联系电话:0771-2023496
(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2、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3、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唱标记录表,交由采购人或相关监督人员对投标人的报价、服务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在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唱标记录表,对投标人的报价、服务期等内容再次进行签字确认。
4、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1)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格式中“投 标 函”落款处的“电话及邮箱”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及邮箱。
(2)评标当天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金水湾花园29栋
联系方式:张琼华 联系方式:0771-2322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层607室
联系方式:黄柳娜 联系电话:0771-2023496 0771-2023672(FA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柳娜
电 话: 0771-2023496
4.监督部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3130365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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