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彩色超声诊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ZC2020-G1-230225-GXZL)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26 17:52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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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彩色超声诊断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24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彩色超声诊断设备采购

2.项目采购编号:HZZC2020-G1-230225-GXZL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叁佰柒拾陆万元整(¥3760000.00),该款项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5.采购需求:采购彩色超声诊断设备一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和说明”。

序号

主要标的物名称

用途

单位

数量

1

彩色超声诊断设备

主要用于腹部、妇产、胎儿心脏、成人心脏、血管、浅表小器官、肌骨、神经、泌尿、儿科、腔内、术中、介入等方面的临床诊断、科研教学、疑难病例会诊工作,具备持续升级能力,可以满足临床应用需求的拓展。

1

说明: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物)系指彩色超声诊断设备具体表现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和说明中所载列的带“”符号采购项。

备注:

1.本次采购已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载明的规定做进口论证并经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6.《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自《项目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发出《发货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质保期:免费保修期不得少于1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含1年),按国家有关产品规定执行“三包”。在产品的保质期内免费保修,终身维修,并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商务资格要求:须为国内注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住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满足以下各项标准的,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本项目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若为经销商或产品囤货持有者投标的,须持有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核心产品(主要投标货物)合法的购入渠道(途径)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无。

3.诚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的以下载列的任意情形:

1)投标人不得为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以①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或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①、②两样视其投标人性质不同分别核验,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时以“①项途经”核验,其余情况以“②项途经”核验);

    (2)投标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03日至2020年11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说明:本项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证件材料均可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本项涉及“法定代表人”处:其他组织参与项目投标的,均系指该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经营者(主要负责人)”;自然人参与项目投标的,均系指该投标人本人。本项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自然人参与项目投标的,均系指该自然人右手食指手印。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112409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开标

1.《证照》材料核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采购人和监督人员核验各投标人以下《证照》材料,提供不齐或所提供材料存在“失效(过期)”情形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在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退回其《投标文件》

1)到会人员身份信息证明材料: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以下证明材料(①、②两样视到会人员身份不同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到会提供①项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代理人到会提供②项证明材料):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三(或五)证合一”后新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备注: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系指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中载列所有实质性内容的合法有效声明材料”。

 (2)投标保证金银行递交证明材料: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以下证明材料(①、②两样视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确定,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提供①项证明材料,其余情况提供②项证明材料):

①转账单位的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无条件支票(本票或汇票)、银行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

2.开启

    2.1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2开启时间:对上述证照材料核验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予以立即开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1.本次《招标文件》预公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及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发布,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与发布《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相同,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执行的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相应部分(投标产品中使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部分)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等。

2.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无条件支票(本票或汇票)、银行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或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采用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的,须递交至以下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转账(电汇)底单载明的到账时间为准,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在其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的前提下)的,可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5009010008838888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交易服务单位

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2.监督部门

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财源路

联系电话:07747882324

3.采购人

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民族路26号

邮编:542700

联系人:石云滔

电话:07747891626

4.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桃园北路F地块172号

邮编:542800

联系人:刘美媛

电话/传真:07745038266

电子邮箱:gxhzzl001@163.com

   5.项目联系方式(投标人如对项目有疑议的,应先向下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联系)

项目联系人:刘美媛

    电话/传真:07745038266

    2020年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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