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含样品采集及检测样品服务采购(重)(项目编号:GXZC2020-G3-004426-HZTG) 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26 11:36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46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含样品采集及检测样品服务采购(重)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05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27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G3-004426-HZTG

项目名称: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含样品采集及检测样品服务采购(重)

预算金额:

1分标:采购预算壹佰陆拾伍万元整(¥1650000.00元);

2分标:采购预算壹佰陆拾伍万元整(¥1650000.00元);

3分标:采购预算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

4分标:采购预算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

5分标:采购预算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

合计:捌佰壹拾万元整(¥8100000.00元)。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如有):各分标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

1分标:完成不少于2750个样品采集、处理及检测等服务工作。

2分标:完成不少于2750个样品采集、处理及检测等服务工作。

3分标:完成不少于2700个样品采集、处理及检测等服务工作。

4分标:完成不少于2700个样品采集、处理及检测等服务工作。

5分标:完成不少于2700个样品采集、处理及检测等服务工作。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提供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取得省级或以上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且证书附表满足此次采购的检测内容

4.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1110日18时00分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2.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明确委托权限和事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且与原件一致,核查原件(资质证书除外),材料齐全的方可购买采购文件,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说明:

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邮购方式报名。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招标(采购)文件的,必须于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现场购买中所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索取邮箱电话:0771-2264686)并同时寄上述扫描件的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核查。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将提供“投(竞)标报名登记表”(格式由采购代理提供),供应商正确填写“投(竞)标报名登记表”后将招标(采购)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入下述账号(必须于发售截止之日前汇款)并同时将“投(竞)标报名登记表”回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收到上述所有材料及确认汇款到账后再邮寄招标(采购)文件回给供应商。如汇款后采购代理机构未能收到上述相关材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邮寄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所提供的投(竞)标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邮寄收件地址错误造成招标(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因此造成竞标人无法按时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采购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账号:20017301040018767.

注: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1127900分至930分;

投标人应于202011279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需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件人:农进师;电话18077772581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人员同时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含样品采集及检测样品服务采购(重)GXZC2020-G3-004426-HZTG项目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评审处:0771-2610595。采用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以交易中心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投标人)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投标文件的快件无法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将予以拒收。交易中心收到邮寄文件后,及时通知投标人,并于开标前运到指定开标室。邮寄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3.无论投标人选择以上哪种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所有到交易中心办事的外来人员必须通过设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门前广场西边的“交易中心专用通道”,携带身份证原件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使用“扫码抗疫情”登记系统实行扫码后才能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否则不予入场。请注意现场的进出通道提示,并配合工作人员引导。

5.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开标当天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方可进入中心,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外来人员进入我中心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图》。链接如下:http://gxggzy.gxzf.gov.cn/gxzbw/InfoDetail/?InfoID=c20e31cf-9010-4e4a-9611-23dcec25e1cf&CategoryNum=008

6.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大院实施车辆管控,外来车辆一律不能进入大院,需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7.以上要求可能对参加现场开标报到时间产生影响,请注意留足时间,以免耽误参加投标工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每个分标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如投多个分标可合并转账并标注所投分标号。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即采用非现金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述指定账户并到账【开户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第四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开户账号:2001 7301 0400 1876 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备注:转账时请在备注栏注明GXZC2020-G3-004426-HZTG分标投标保证金”以免影响保证金的退还。

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所有分标的投标,如该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某分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被推荐为其他分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按1→5分标顺序评标。

3.公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gxzf.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七星路1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莹

电 话:0771-2264686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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