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NNZC2019-G2-12133-NNJC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农田水利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或投资人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6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标人自筹,项目资金结算以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确认的新增水田面积批复为准。城区政府在新增水田指标确认批复下达后,按结算单价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联合体投标如需引入投资人,请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分工。投资人需具独立法人资格。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发售)时间: 2020-01-17 至 2020-02-07 09:30:00
上午: /
下午: /
2.获取(发售)地址: /
3.标书售价(元): /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在对应的招标公告正文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2-07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八、 开标时间: 2020-02-07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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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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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龙海湘
联系电话: 0771-5502332
传真: /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楼
2、采购人名称: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771-4929637
传真: /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0771-4305884
传真: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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