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亭江供销社长安村南门巷44号购销处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竹屿路融侨悦城18号楼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J-CS-2021-001
项目名称:福州市亭江供销社长安村南门巷44号购销处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43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43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元) | 简要技术需求 | 合同包预算(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1-1 | 修缮工程 | 1(项) | 374310 | 成交人合同签订后将施工组织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进度计划七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374310 | 7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非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将被拒绝。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7日 至 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竹屿路融侨悦城18号楼103室
方式:供应商须持以下证明材料购买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竹屿路融侨悦城18号楼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竹屿路融侨悦城18号楼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明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02116560001000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亭江供销社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白湖亭则徐大道500-2号
联系方式:邱强0591-83477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明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竹屿路融侨悦城18号楼103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87551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591-875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