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QZZC2021-G3-220099-ZHSW
二、项目名称: 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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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垃圾处理服务费(元/吨):82(元) |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3层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 | 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 |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配置1台5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及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450℃,6.5MPa),配置1套12MW中温次高压汽轮发电机组(445℃,6.2MPa),工程全年处理垃圾18.25万吨。本项目采用 BOT 特许经营模式建设(即建设-运营-移交),由政府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成立的项目法人公司负责建设资金筹集及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工作。 | 按《特许经营协议》等文件规定。 | 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本期工程建设期2年。 | 按《特许经营协议》等文件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秀,劳富昌,邓世均,孙美燕(采购人代表),陈心球,陆业燕,龚燕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协议》及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相关规定,本招标项目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暨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支付咨询费(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费、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费、《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费)及采购代理费。咨询费及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固定收取人民币玖拾捌万肆仟元整(¥984000.0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8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浦北县小江镇解放路201号
项目联系人:宁艺
项目联系方式:0777-8313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楼
项目联系人:刘庆军
项目联系方式:1869796708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