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分体水平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成套设备2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1-02779
项目编号:440501-2021-02779
项目名称:分体水平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成套设备2套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分体水平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成套设备2套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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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分体水平压缩式垃圾转运成套机械设备(水平压缩,机移动,包括1台压缩装置、1部箱式勾臂车、2个密封压缩箱及配套)2套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0 | 2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安装有关土建配套的技术要求及施工图;15个日历天内将设备中所包括的车辆交付采购人;在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1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处车辆以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分体水平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成套设备2套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分体水平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成套设备2套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打印信用报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 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住建大楼
联系方式:0754-8898255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房
联系方式:0754-88465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工
电 话:0754-88465933
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