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水利共建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0-09 09:24
  • 招标信息区域:安徽
  • 浏览次数37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环保、水利共建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B202109018/FSCG2021-01446

二、项目名称:环保、水利共建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留仙三路1号润恒工业区厂房2栋301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陆仟元整(138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浮船站房

品牌:碧兴物联(原中兴仪器)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1

单价:人民币4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先明(组长)、夏双辉、吴善云、赵峰、王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基数下浮20%,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代理费为人民币15396.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

地    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联系方式:0551-62824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65860136-8616、17352966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宁、张春梅、彭健

电    话:0551-65860136-8616、17352966290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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