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YLZC2021-C3-240219-YZLZ
二、项目名称: 宣传形象片拍摄制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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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报价:393000(元) | 北京麒麟太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二区7号楼7号一层101室 |
2 | 最终报价:445000(元) | 北京麒麟太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二区7号楼7号一层101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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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八桂石南 兴业之地》兴业县宣传片拍摄制作 | 《八桂石南,兴业之地》兴业县宣传片拍摄服务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项目内容及需求》中要求完成的所有内容 | 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完成拍摄制作并交付使用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
2 | 《钟灵毓秀 大美兴业》 旅游形象片拍摄制作要求 | 《钟灵毓秀 大美兴业》旅游形象片拍摄服务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项目内容及需求》中要求完成的所有内容 | 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拍摄制作并交付使用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集尔,覃志仁,何富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固定金额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其中A分标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00)、B分标人民币柒仟伍叁元整(¥7300.0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兴业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广西兴业县石南镇民主路1号行政办公中心八楼
项目联系人:黎莎
项目联系方式:0775-3777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兴业县石南镇环西路298号
项目联系人:谭丽丽
项目联系方式:0775-376925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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