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城市公交客车及服务采购的更正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0-09 18:08
  • 招标信息区域:福建
  • 浏览次数36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ZH(2021)CG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城市公交客车及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一部分:技术参数“1、车型:8米系列纯电动公共汽车 ▲ 8000mm<车长<8050mm,轴距≥4500mm”更正为:“1、车型:8米系列纯电动公共汽车 ▲ 车长≥8米”。

(二)、删除招标文件商务考评分“2、投标人所投车辆生产厂家企业实力:投标企业2018年以来进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车厂公章。”。

(三)、招标文件技术考评内容“7、电池系统:整车电量满足招标要求达到180KWH以上得3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更正为:“7、电池系统:整车电量达到170KWH(含)得1分,达到175KWH(含)得2分,达到180KWH(含)得3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三)价格分的计算(满分37分):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即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且投标总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37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总报价)×37。”更正为:“(三)价格分的计算(满分39分):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即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且投标总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39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总报价)×39。”。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21年10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1年10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        

联系方式:陈先生、13599296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联系方式:小庄、小林 0595-28808829、E-mail:dl@fjzhuhong.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庄、小林

电 话:  0595-2880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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