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1-37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9937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9937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维修改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其他说明: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至 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线下获取;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报名资料留存,原件备查)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61号
联系方式:阿巴拜克热0991-2956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张晓娣、李武涛0991-8897121、1816022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娣、李武涛
电 话: 0991-8897121、181602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