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0年普宁市第二批次梅林镇松阳村等十二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281-2021-00994
项目编号:LC021GTG09002GD
项目名称:2020年普宁市第二批次梅林镇松阳村等十二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54,486.8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0年普宁市第二批次梅林镇松阳村等十二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4,486.8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B0303 | 拆除工程 | 2020年普宁市第二批次梅林镇松阳村等十二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4,486.83 | 1,254,486.8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且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报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6)信用记录: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0年普宁市第二批次梅林镇松阳村等十二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0年普宁市第二批次梅林镇松阳村等十二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及等级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属于广东省外企业的,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须在其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梅林镇
联系方式:0663-274632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联系方式:0663-3872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663-3872268
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