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原县文化馆数字文化建设提质增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联系代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DGCGL-2021-(ZC)072号
项目名称:海原县文化馆数字文化建设提质增效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海原县文化馆数字文化建设提质增效项目 | 海原县文化馆数字文化建设提质增效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优惠;□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至 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联系代理公司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询价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限一家公司委托一人参加,并佩戴口罩,且须14天内无外出旅游史和无同发热病人接触史(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展示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及动态行程卡、《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现场须配合代理公司测量体温和消毒。
代理机构: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0月10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原县文化馆
地址:海原县北坪路与兴盛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李庚洁13639546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中宁县“金宸”商住楼项目18#商业楼1-2层商铺-3室
联系方式:赵东铂1990956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庚洁
电 话: 1363954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