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24小时“智慧办税务服务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0-11 17:37
  • 招标信息区域:内蒙古
  • 浏览次数46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24小时“智慧办税务服务厅”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FCG-SZ-2021-1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24小时“智慧办税务服务厅”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2.供应商需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均按无效竞标处理;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至 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24小时“智慧办税务服务厅”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采购编号:ZY-ZFCG-SZ-2021-14

2.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24小时“智慧办税务服务厅”建设项目

2.3 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24小时“智慧办税务服务厅”建设,包括智慧识别区、智能导税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双屏互动区、互联网办税区、数据展示区等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预算金额:133.2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供应商需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均按无效竞标处理;

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4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6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请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供应商全称,发送至nmgzyxt@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审核通过后,我司会联系供应商。到时请供应商准备一份资料单面打印逐页盖章邮寄或送至我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资料需单面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条要求只提供任意一项即可)(格式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

(4)开户许可证(如企业当地已取消开户许可证,请投标人出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说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5)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0.00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截止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2021年 1022日 0930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        

联系方式:庞志扬 0472-487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联系方式:邢瑞芳 0472-5199098-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志扬

电 话:  0472-487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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