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梅州市重点VOC排放企业和加油站油气在线监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01-2021-01516
项目编号:MZHY2021008
项目名称:梅州市重点VOC排放企业和加油站油气在线监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州市重点VOC排放企业和加油站油气在线监控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梅州市重点VOC排放企业和加油站油气在线监控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信用记录: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州市重点VOC排放企业和加油站油气在线监控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彬芳大道南环境监控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0753-226099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
联系方式:0753-213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3-2138188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