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20210201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农业大学牌楼基地1号公寓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四、技术要求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原为:
(1)所有板材甲醛释放量数值要求小于或等于0.5mg/L,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不得超过0.50mg/㎡h。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封边处应无脱胶、鼓泡、透胶、露底;外表应倒棱、圆角线应一致。
(3)成品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成品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5mg/L。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现更正为:
(1)所有板材甲醛释放量数值要求小于或等于0.05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不得超过0.50mg/㎡h。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封边处应无脱胶、鼓泡、透胶、露底;外表应倒棱、圆角线应一致。
(3)成品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成品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5mg/m3。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2、原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二)商务技术标评分
原为:
序号 |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产品性能、技术指标的符合性 | 投标人必须制定“技术偏离表”,对照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进行逐项应答。未逐项应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响应投标文件的无效投标。逐项应答但未提供依据或证明材料的,可能被判为不成立,本项不得分。 | 12分 |
现更正为:
1 | 产品性能、技术指标的符合性 | 投标人必须制定“技术偏离表”,对照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进行逐项应答。未逐项应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响应投标文件的无效投标。逐项应答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每缺1条证明材料的扣0.4分,全部提供证明材料的得12分。 | 12 |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原为: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农业大学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行政北楼
联系方式:刘老师025-84399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1307室
联系方式:沈蓉 025-82230147-8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蓉
电 话: 025-8223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