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ZZC2020-C3-020213-GXHK
二、项目名称:八步区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嘉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灵峰南路8号第1栋第六层A603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壹拾玖万元整(¥1,19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八步区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培训服务、摄影摄像器材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培训服务、摄影摄像器材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工作日交付使用。
五、评审专家名单:傅晋宏、唐全、虞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收取。
2、金额:壹万陆仟伍佰贰拾元整(¥165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鹅塘路口进200米
联系方式:虞涛/0774-5206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鸿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202-5号
联系方式:卢冰/0774-5120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冰
电 话:0774-5120806
十、附件
附件1:八步区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采购文件
附件2: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采购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鸿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