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2021-10-12 18:14
  • 招标信息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41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一、项目编号:SZWDGD2021- 001(招标文件编号:SZWDGD2021-001-1)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深圳祈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栋23层01单元、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红花中路1号B福利院A101

中标(成交)金额:150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深圳祈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      本项目用地面积4000m2,建筑楼高15层地下1层,高度49.5m,面积19044.82 m2,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交由社会资本方进行运营维护。社会资本负责设备设施购置、安装以及必要的装修改造,并负责后续运营。光明社会福利院拟配置养老床位、残疾人托养床位,共计410张。      本项目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实施,即在项目合作期内,由中标社会资本方独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改建、运营等任务;政府方按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概算投资9537万元)的内容和标准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给项目公司进行改建、运营维护;此后,所有相关工作和费用都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公司可进行针对性的装修优化,负责医疗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购置安装,并负责后续运营。本项目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以及光明社会福利院名称权,项目运营相关数据及资料、信息系统、研发成果等,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归属政府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购买的医疗设备由项目公司自行处置,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第三方机构评估价值由政府或下任运营单位购买;除上述医疗设备外,本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全部相关设施设备在合作期满后应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20年      本项目主体工程(含基本装修)等存量项目投资9537万元,装修改造、设备购置及后续运营等PPP总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社会资本负责设备设施购置、安装以及必要的装修改造,并负责后续运营。光明社会福利院拟配置养老床位、残疾人托养床位,共计410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雪玲、戴宇辉、高蒇、孟昭莎、覃永雄、王学涛、麦春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合同文本

1、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2、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合同(草案);

3、投标人承诺函。

(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示有异议,可在预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

牵头单位名称: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组成单位名称:深圳祈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王学涛、何俏文、游欣、徐秀琴

主要中标条件:

1、预中标价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床位调整超额收益政府方分享比例K1报价为:100%;床位调整可行性缺口补贴比例K2报价为:1%。

2、其他主要预中标条件

(1)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4000m2,建筑楼高15层地下1层,高度49.5m,面积19044.82 m2,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交由社会资本方进行运营维护。社会资本负责设备设施购置、安装以及必要的装修改造,并负责后续运营。光明社会福利院拟配置养老床位、残疾人托养床位,共计410张。

(2)项目投资:本项目主体工程(含基本装修)等存量项目投资9537万元,装修改造、设备购置及后续运营等PPP总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

(3)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实施,即在项目合作期内,由中标社会资本方独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改建、运营等任务;政府方按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概算投资9537万元)的内容和标准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给项目公司进行改建、运营维护;此后,所有相关工作和费用都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公司可进行针对性的装修优化,负责医疗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购置安装,并负责后续运营。本项目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以及光明社会福利院名称权,项目运营相关数据及资料、信息系统、研发成果等,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归属政府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购买的医疗设备由项目公司自行处置,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第三方机构评估价值由政府或下任运营单位购买;除上述医疗设备外,本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全部相关设施设备在合作期满后应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4)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商会大厦18层        

联系方式:彭工 0755-23699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0楼1003室            

联系方式:张工13316550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33165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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