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201-2021-024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ZB2109098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国有韶关林场2021年下半年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现更正为: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24日至2022年4月30日(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
“五、防治任务
本次疫木除治分成三个防治阶段,各个阶段的除治任务如下:
1、现有疫木清理阶段: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处理病死疫木不少于3000株,使林场范围内不再有陈旧性松材线虫病死树(死亡超过1个月的枯死松树立木)。
2、新出疫木清理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对每个松材线虫疫情小班,每隔半个月巡查清理一次,发现疫木、立即清理,确保林场辖区内不存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病死松树。
3、质量保证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4月30日。
在2022年4月30日前,不定期巡查,发现病死松树,立即安排人工进行清理,确保2022年4月底前林场辖区无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枯死松树。”
现更正为:
“五、防治任务
本次疫木除治分成三个防治阶段,各个阶段的除治任务如下:
1、现有疫木清理阶段:2021年10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处理病死疫木不少于3000株,使林场范围内不再有陈旧性松材线虫病死树(死亡超过1个月的枯死松树立木)。
2、新出疫木清理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对每个松材线虫疫情小班,每隔半个月巡查清理一次,发现疫木、立即清理,确保林场辖区内不存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病死松树。
3、质量保证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4月30日(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在2022年4月30日前,不定期巡查,发现病死松树,立即安排人工进行清理,确保2022年4月底前林场辖区无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枯死松树。”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
“七、防治期限
1、现有病死松树的清理:
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止,清理区域和数量以2021年春季普查记录为准,要求按地籍小班逐一清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2、新出现病死松树的清理: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每个疫情小班,每隔15天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并做好记录。
3、质保期清理: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不定期巡查,发现有新的病疫木出现,必须立即清理,确保整个质保期林场辖区范围内无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松材线虫病死松树,并做好记录。”
现更正为:
“1、现有病死松树的清理:
2021年10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止(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清理区域和数量以2021年春季普查记录为准,要求按地籍小班逐一清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2、新出现病死松树的清理: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每个疫情小班,每隔15天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并做好记录。
3、质保期清理: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定期巡查,发现有新的病疫木出现,必须立即清理,确保整个质保期林场辖区范围内无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松材线虫病死松树,并做好记录。”
(四)原招标文件内容:
“(四)服务时间要求: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
本项目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现有病疫木清理):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30日。
重点清理林场范围内的现有病死松木,要求按春季普查记录结果,按地籍小班逐个清理除治。必须将6月30日前发现的全部病死松树伐除,并做无害化处理,各地籍小班内需清理枯死松树数量,清理情况要详细记录备查。
2021年12月1-10日,韶关林场同项目监理单位一起对施工单位第一阶段清理工作进行验收,该次验收结果将作为结算项目进度款的直接依据。
(2)第二阶段(新出现病疫木清理):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重点清理新出现的枯死松树,要求施工单位每15天对疫情小班进行一次自我核查,每次发现死亡松树,都要详细进行记录,并安排人员进行清理除治。
2022年1月1-10日期间,由韶关林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本项目进行中期验收。验收合格的标准为全场范围内不存在枯死松树立木。
本次验收的结果,将作为结算项目总工程款的直接依据。
(3)第三阶段(质保期清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重点是清理新出现的病死松树,巩固前期防治成果,发现有死亡松树,立即清理,保证在2022年4月底前林场范围内不存在有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松材线虫病死亡松树。
2022年5月1-10日期间,韶关林场会同项目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结果,将作为结算项目总工程款的直接依据,并直接影响工程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现更正为:
“(四)服务时间要求:2021年10月24日至2022年4月30日(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现有病疫木清理):2021年10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重点清理林场范围内的现有病死松木,要求按春季普查记录结果,按地籍小班逐个清理除治。必须将6月30日前发现的全部病死松树伐除,并做无害化处理,各地籍小班内需清理枯死松树数量,清理情况要详细记录备查。
2021年12月1-10日,韶关林场同项目监理单位一起对施工单位第一阶段清理工作进行验收,该次验收结果将作为结算项目进度款的直接依据。
(2)第二阶段(新出现病疫木清理):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重点清理新出现的枯死松树,要求施工单位每15天对疫情小班进行一次自我核查,每次发现死亡松树,都要详细进行记录,并安排人员进行清理除治。
2022年1月1-10日期间,由韶关林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本项目进行中期验收。验收合格的标准为全场范围内不存在枯死松树立木。
本次验收的结果,将作为结算项目总工程款的直接依据。
(3)第三阶段(质保期清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重点是清理新出现的病死松树,巩固前期防治成果,发现有死亡松树,立即清理,保证在2022年4月底前林场范围内不存在有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松材线虫病死亡松树。
2022年5月1-10日期间,韶关林场会同项目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结果,将作为结算项目总工程款的直接依据,并直接影响工程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五)原招标文件内容: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
*分阶段实施的也应注明不同时间节点要求。”
现更正为: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2021年10月24日至2022年4月30日(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分阶段实施的也应注明不同时间节点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韶关市国有韶关林场
地 址:韶关市南郊二公里半
联系方式:0751-6970181,829664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黄金村大桥侧)11号二楼
联系方式:0751-8887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电 话:0751-8887660
韶关市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