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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安县五头镇三线入地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1-79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三线入地工程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0,132,859.90元 | ||||||||||||||||
最高限价:10132859.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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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镇区三线入地工程项目 5.2、项目概况:新安县五头镇镇区三线入地工程共两个标段,一标段包含金水东路(镇政府至五头社区路段),金水西路,五峰路的三线入地工程,二标段东起河北村,西至五头社区,全长金水东路(老街)。 5.3、建设地点:新安县境地 5.4、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1)0381号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且只可成交一个标段,但不得将一个包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5.7、招标范围:本采购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8、工 期:60日历天 5.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备案标准 5.10、安全目标:无重伤、无死亡事故 5.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12、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13、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5.14、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5.15、预算金额:10132859.90元 招标控制价:10132859.90元。 一标段预算金额:7734791.62元,招标控制价:7734791.62元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6732244.94元,措施费(含安文费)205055.7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46111.23元,规费158838.37元,税金638652.52元,暂列金额0.00元,暂估价0.00元。 二标段预算金额:2398068.28元,招标控制价:2398068.28元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2063438.64元,措施费(含安文费)77878.5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56078.03元,规费58745.5元,税金198005.64元,暂列金额0.00元,暂估价0.00元。 注: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5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的2021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3.6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现场查询为准) 3.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10月13日 至 202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 ||||||||||||||||
3.方式: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新安县五头镇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734115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顺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北200米港乾大厦2619号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355776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3557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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