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公交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qt202109-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公交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问:一标段技术部分:车身尺寸:高≤3200mm;最大整备质量≤8900kg;“车身高度”和“最大整备质量”两个外观参数,各厂家根据电池电量的不同会有微小的差距,而且此参数并非重要技术参数,参数不同并不会影响车辆的整体品质和性能。招标文件要求电池电量每增加一度加0.1分,车身尺寸却是要求低电量公交车的外观参数,这本身就相互矛盾。此参数排斥了很多潜在的投标人。有些厂家因为电池电量高,车身高度达到3250mm,整备质量达到9200kg。建议车身尺寸改为:高≤3250mm;最大整备质量≤9200kg;
答:本次招标本着轻量化原则适当增加电量,没有增加车型尺寸,希望在适当增加电量的情况下保持尺寸重量不变,且满足该尺寸并可适当增加电量的厂家超过3家,本项为加分条件,非限制性条款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问:一标段技术部分:一标段峰值功率≥200kW得1分;其余不得分;一标段额定功率≥100kW得1分;其余不得分;国内所有的能够满足投标条件的厂家,只有唯一一个厂家峰值功率和额定功率达到要求。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有指向特定的供应商和产品的嫌疑。
建议改为:一标段峰值功率≥160kW得1分;其余不得分;一标段额定功率≥80kW得1分;其余不得分;
答:本项要求在交车之前公告未正式发布的情况下,投标单位可以提供承诺函。投标厂家在驱动电机方面可通过拓展公告,新增大功率驱动电机,不影响原车车型和型号,本次招标也予以认可。
3、问:资格审查部分在投标人须知13.5项和推荐中标候选人8.2(9)已经申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往的绝大多数政府招标文件也都是这样描述的。但为何到了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表格里面改成了“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 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等(非控股子公司除外),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投标均无效”。这一项有排斥特定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根据招标技术文件里对电池品牌的要求,有公告的厂家并不多。如此排斥会让潜在投标人变得越来越少,三个标段的招标会有变成“萝卜招标”的嫌疑。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本项目上述要求细化明确相关内容,并无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且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明确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更合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内容,并以澄清答疑发布的招标文件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南谯区洪武路188号
联系方式: 13505508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 0550-3519519 18005507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喆 顾娟
电 话: 13505508002 0550-351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