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实业公司—共享充电宝运营服务成交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0-14 08:27
  • 招标信息区域:辽宁
  • 浏览次数65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一、项目编号:LNCX20210914(招标文件编号:LNCX20210914)

二、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实业公司—共享充电宝运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8-4号615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实业公司—共享充电宝运营服务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实业公司—共享充电宝运营服务提供充电宝设备,为患者及家属提供随时随地的共享手机充电服务,不受地方限制,24 小时提供服务,改善患者及家属就医体验环境。      服务期内预估投入设备数:60台,投标单位需实地考察现场,针对现有情况进行具体规划并制作方案,方案包含:具体投放数量、机型、点位间距分布等。后期可根据业务需求适当调整;超过60个的点需另行收费,增加的每个点位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除以采购确定的点位数量。
使用支付方式不少于 2 种,需支持微信、支付宝;
所投充电宝设备满足所有手机充电口的需求(安卓/苹果/Type-C接口);
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实际和现场勘查情况,结合医院现有条件、节能降耗等相关要求,科学合理设计建设方案,承担建设风险。合理安设共享充电宝点位,远离水源等影响安全的设备、设施,放置在房屋管理员视线范围内,并通过消防安检,保证用电安全,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低于一千万元。
成交供应商施工过程中,需配备专业技术团队(人员)进行安装,并对施工人员、第三方人员安全等负全部责任。  
   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姣 王君君 杨吉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收取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实业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圣春巷1号楼        

联系方式:李姣024-23911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            

联系方式:周旭024-23377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电 话:  024-2337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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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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