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92-219CZST60173
二、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原料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原料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礼传东街2号全部(部位:一层) | 折扣率:9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原料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原料食材配送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一年,供货期自签订时开始一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若一年内预算用完,采购人将申请采购费用重新签订补充合同,成交人不能拒签。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3,1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凌福香、陈旭明(采购人代表)、戴秀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参照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 980号)服务类标准收取(本项目以折扣率报价,代理服务以预算金额作为计费依据) 。 (2) 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 (3) 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 次性以银行划帐 、 电汇 、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 (4) 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 :代理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 《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开户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中山分行; 地址:中山中山四路88号盛景尚峰3座2- 5层; 帐号:76090001771010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原料食材配送服务):3.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原料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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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00 | 35.00 | 8.67 | 90.67 | 1 | 1 |
中山市食源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33 | 35.00 | 9.76 | 90.09 | 2 | 2 |
中山市农苑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67 | 35.00 | 8.83 | 89.50 | 3 | 3 |
广东佳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3.67 | 35.00 | 9.18 | 87.85 | 4 | |
广东果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00 | 35.00 | 10.00 | 86.00 | 5 | |
广东味壹餐饮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33 | 35.00 | 9.65 | 85.98 | 6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1号
联系方式:0760-8987377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四路华凯商务大厦213号、215号、216号
联系方式:0760-88361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碧
电 话:0760-88361915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