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心肺复苏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13(05)-W40099
项目名称:心肺复苏机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4日 至 202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市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心肺复苏机项目询价公告(2021-JL13(05)-W4009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心肺复苏机。
二、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2021-JL13(05)-W40099。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01 | 心肺复苏机 | 详见询价文件中询价邀请书第十条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重庆市 | 12 |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价格。 3.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4.报价方在成功获取询价文件后,无需进行现场勘查。 5.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罚款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自领取询价文件之日止)不少于1年。
(三)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报价货物必须是报价方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证明材料为准】。
(六)报价方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报价方如为代理商,其所报价产品(非进口)的生产企业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报价方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进口产品资质证明材料需追溯至国内总代。
所报价产品属于医疗产品的,还需具有政府部门出具的且在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所报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七)报价方如为非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纯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进口产品同时需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商给全国总代理的授权或关系说明(包括各级授权人出具的授权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样品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09:00至12:0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系指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网上报名邮箱:2701669066@qq.com。
(三)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指定专人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1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鲜章;网上报名的,应将加盖单位鲜章的相关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未通过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报价。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录1】。
2.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附录2】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报价方当前(指询价当月或上月或上上月)仍在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3.声明书、保密承诺书、廉洁和诚信承诺书【附录3】。
4.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录4】。
5.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文件【附录5】
报价方如为非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纯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进口产品同时需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商给全国总代理的授权或关系说明(包括各级授权人出具的授权书)。
6.企业证书及产品证明【附录6】
(1)报价方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报价方如为代理商,其所报价产品(非进口)的生产企业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报价方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进口产品资质证明材料需追溯至国内总代。
(2)所报价产品属于医疗产品的,还需具有政府部门出具的且在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所报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7.文件领取登记表【附录7】。
(四)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所有潜在报价方自行到发布公告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心官网上下载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潜在报价方知晓全部采购信息。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
备注: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我单位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应急措施。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心官网(http://www.dph-fsi.com)物资采购室信息公告栏”上同步发布,可在后两个网站下载询价文件。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3-68757089;
报名联系人:徐老师 ;报名电话:023-68757083。
十、技术参数
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 各级医疗部门的急诊科、ICU、心内科、救护车等进行心肺复苏的场地 | ||
安装场地 | 无特殊要求 | ||
使用环境 | 0℃--45℃ | ||
技术参数要求 | |||
主要配置或模块名称 | 具体性能与参数要求 | ||
心肺复苏机 | 1、驱动方式:气动气控。无需市电或电池供电驱动、控制,同时满足在医院和救护车上使用。 ▲2、按压频率:100次/分钟。 ▲3、按压深度:3.8~5.2cm。 4、按压舒张比:50%:50%(即1:1)。 5、输入气动源压力:0.34±0.04 Mpa。 6、输入气动源流量:120 L/min~150L/min。 ★7、按压方式:按压可达到全胸腔覆盖效果。 8、按压自适应性:胸廓按压能够自动识别并适应病人胸廓尺寸,始终确保有效的按压深度。 ▲9、无挡板设计:可让复苏病人的身体背身板成为按压支撑板。 ★10、主机重量<2.5Kg,方便急救现场携带,在复杂的移动医疗环境中使用。 11、主机尺寸(长×宽×高):长、宽、高分别不大于210mm、160mm、165mm。 12、适用环境:急救现场、急救车、医院、机场、救援队、消防、野外医院等。 | ||
售后服务需求 | |||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36个月。 2.保修期(包工包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内免费保修,超出保修期后按合同约定收取保修费用(包工包料)且不得超过设备成交金额的5%,承诺终身维修,常供配件。 3.报价方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4.报价方须在“三包”范围内免费提供该货物的现场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直至用户指定人员能够正常使用和维护。 5.报价方需提供7×24小时联系电话,并在接到故障维修2小时内作出反应,在48小时内将备用机安装到位,厂家技术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6.报价方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商(进口产品为全国总代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报价时须承诺。 7.报价方应免费提供产品接口协议,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所投产品不需要接口协议和(或)软件升级服务的,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8.所投产品若有配套的专用试剂耗材,应在成交后在采购人驻地药交所平台挂网公示。 9.设备质保期外,报价方承诺对所供应的设备提供免费的软件维护和升级更新服务(如设备本身存在该功能)。 10.若该设备需使用配件、选配件、易损件、试剂及耗材,报价明细表中价格为甲方购置价格的最高限价,是否购置由甲方按照配件、选配件、易损件、试剂及耗材相关流程办理,但不得高于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价格。 11.报价方所投产品必须为同档次中近3年的最新型号(包括最新软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生产厂家(进口产品提供全国总代理)承诺。 12.报价方所投产品不能贴牌生产,必须为原品牌出厂设备,提供生产厂家(进口产品提供全国总代理)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3.若有配套试剂耗材,则自设备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每自然年度终了,由采购人或项目使用方依据年度数据对单人份价格和综合成本进行核算,若单人份价格高出报价或综合成本高于西南地区其他单位,则超出部分由成交方自行承担。同时报上级批准,视情节轻重,对成交方给与书面警告、1年至3年和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 |||
设备配置清单 | 数量 | ||
主机 | 2 | ||
减压阀 | 2 | ||
气路组件 | 2 | ||
绑带 | 6 |
2021年10月14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重庆市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36875708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236875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