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鹿寨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鹿寨县县城12所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鹿寨县县城12所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ZHG19-064
三、项目简要说明及采购内容:
鹿寨县县城12所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项目1项,服务期限:三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一年总采购预算为:贰仟贰佰贰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2228.16万元),三年总采购预算为陆仟陆佰捌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6684.48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1月7日止(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2、发售地点: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已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必须按时足额交纳)。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并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经三路支行
银行帐号:4100 1523 0990 5250 058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1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保证金转帐单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复印件经验证后方可递交文件,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1月21日上午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开标。
十一、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鹿寨县教育局
联系人:罗军 联系电话:0772-6833175
地址: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欧苗,联系电话:0772-2990355 传真:0772-2990355
地址: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低层住宅区3-1号
监督管理部门:鹿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6822756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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