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邕宁区2020-2023年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预算定点编制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NZC2020-G3-090049-JGJD[采购计划文号:YNZC2020-G3-00363-001]
1.2项目名称:邕宁区2020-2023年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预算定点编制服务
1.3预算金额(人民币):/
1.4采购需求:采购15家邕宁区2020-2023年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预算定点编制服务单位,负责对邕宁区全城区的市政工程(包括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公路、拆除等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安装、园林景观、智能化等工程)项目、水利水电工程、送变电工程、铁路工程、航运工程的预算进行编制。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注册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已签订南宁市邕宁区建设工程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定点采购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服务机构可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中标后原合同终止,并按最新中标费率与评审中心签订定点采购合同;
3)已签订南宁市邕宁区结算审核和结算监督定点采购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服务机构不能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的中标人不能推荐为《邕宁区2020-2023年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预算定点审核服务》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相关投标人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附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2.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附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2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
3.3方式: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3.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
注: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4.2投标文件邮寄或自送地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收件人:黄晓维,电话:0771-2821389)。签收时间:工作日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投标文件的提交说明: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5)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6)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7)关于投标人的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8)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①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②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③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投标保证金:无。(根据(南财采[2019]27号)规定,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6.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网站(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广西招标网(www.guangxibid.com.cn)。
6.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020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桂政办发〔2020〕59 号);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4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需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
地址:南宁市仙葫开发区彩虹路41号 联系人及电话:覃工 0771-4790529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及电话:钟工、梁工0771-2821389
7.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工、梁工 联系电话: 0771-2821389
(注:咨询时间: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