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海晖路小学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27 14:36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73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海晖路小学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已由 南宁市良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良发改投资[2020]331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华安路北面、岗平路东面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20002.76平方米,包括:1#教学楼2321.48平方米,2#教学楼1368.23平方米,3#教学楼1794.19平方米,4#教学楼2374.42平方米,5#教学楼748.21平方米,6#综合办公楼1279.24平方米,7#风雨操场3014.79平方米,8#宿舍2610.46平方米,9#食堂1097.92平方米,门卫室24.44平方米,风雨连廊1689.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79.48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1761.430000万元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10 天(日历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01月至2021年07月。

2.2 招标范围: 包括南宁市海晖路小学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

2.3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并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 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11月26日0时00分2020年12月28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0年12月28日 9时30分 ,地点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良庆区东风北路1号

地址:

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

卢工

联 系 人:

戚一燕

电 话:

0771-4862902

电 话:

0771-4308370

传真:


传真:

0771-430871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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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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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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