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B-Y-2021-267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用途 | 采购项目的性质 |
1 | 1 |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 1批 | 劳务服务 | 本项目为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人员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邀请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邀请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且被邀请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3.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4)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至 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2)询价通知书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3)投标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投标邀请函的复印件购买邀请招标文件,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邀请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异议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邀请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被邀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4、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本项目39万元一年的暂估金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100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0591-87952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 0591-83393306、8339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