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一期)电梯采购(NNZC2020-G1-090048-GXZL)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27 14:36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75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一期)电梯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anning.gov.cn)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其他资料,并于2020年12月1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1-090048-GXZL

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一期)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NZC2020-G1-00143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叁拾柒万贰仟元整(¥337,2000.00元)

最高限价:与采购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及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病床电梯

6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待主体结构建设完成后30 日内交付并安装验收完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2.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 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59 号),评审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财库〔2019〕9号)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9点30分。

2.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2.2.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5:00~17:00。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2.2.3投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邮寄外包封封面),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2.2.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大唐•总部1号1号楼1105、1106号

收件人:郑涛

联系电话:0771-5665536、15677152187

2.3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人(或监督人员)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签字确认。

2.4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2.4.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4.2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2.4.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nggzy.net)

4.监督部门: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监督部门投诉电话:0771-4790503

5.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银峰路36号二楼

联系人:黄耀铖联系电话:13307863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卓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大唐•总部1号1号楼1105、1106号

陆工;联系电话0771-5665536、19163878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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