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哈尔滨市第五十一中学校等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金江路107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HFCG20210019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五十一中学校等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及指导价格:自筹资金(学生家长支付,学校代收)
以第五十一中为例:秋装+夏装合计170元。春秋装95元/套,夏装75元/套。夏装35%棉,春秋装35%聚酯纤维。(其他学校校服参数及价格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校服定点生产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期: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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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3.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校服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4.须取得由具备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校服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5.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8年10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委托加工、代加工或转包。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8.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9.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至 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金江路1073号
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函、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金江路1073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金江路107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量要求: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校服具备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各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中标人在各批次采购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负责对每个学生量体裁衣,按双方约定期限按质按量供货,并至少于项目期及项目期满一年内在哈尔滨市道里区设有专门售后服务机构,及时提供售后及学生增购校服服务。
校服检验制度:实行“双送检”制度,即,在中标单位送检的基础上,中小学校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送检样衣造成缺货由中标单位免费补足。
交货及服务地点:各学校对应的校址或指定地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市第五十一中学校等学校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金江路1073号
联系方式:吕女士 0451-86618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 0451-86618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