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寿宁县景区创A宣传材料编印及制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Y-[CS]-ND-202110028
项目名称:寿宁县景区创A宣传材料编印及制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范围及要求 | 预算最高金额 (元) | 数量 | 项目完成期 |
1 | 1-1 | 其他印刷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96900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注:
1、本项目只有一个合同包,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人应以包括项目设计、编制、印刷、材料、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成交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采购的允许,成交人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对于非主体或非关键拟外包给第三方专业公司承担的部分,成交人必须书面报告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但成交人应与第三方对外包的服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报价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报价人须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至投标截标时间止,报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5)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声明函;(7)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8)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报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磋商小组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报价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中标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至 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须按本公告获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前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机构联系人:邱靖雯
2、代理机构电子信箱:zbtb666@163.com
3、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 |
账号:35050168814100000239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新华书店4楼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3-2173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
联系方式:邱靖雯0593-2951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靖雯
电 话: 0593-295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