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归湖镇新沟、砚田、溪美村农村自来水供水干管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0-17 16:51
  • 招标信息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57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潮安区归湖镇新沟、砚田、溪美村农村自来水供水干管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上津村津兴路5号自建楼202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121-2021-02030

项目编号:中昕采购[潮]20210268

项目名称:潮安区归湖镇新沟、砚田、溪美村农村自来水供水干管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2,271.2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潮安区归湖镇新沟、砚田、溪美村农村自来水供水干管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672,271.2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潮安区归湖镇新沟、砚田、溪美村农村自来水供水干管建设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72271.20

1672271.2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期:6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21 年 1 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 2021 年 1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潮安区归湖镇新沟、砚田、溪美村农村自来水供水干管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潮安区归湖镇新沟、砚田、溪美村农村自来水供水干管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①供应商须具备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有效资格并经注册(广东省外供应商派驻的建造师应符合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取得对应专业省级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上津村津兴路5号自建楼202号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上津村津兴路5号自建楼202号房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上津村津兴路5号自建楼202号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项目负责人二级(含二级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⑥现场踏勘证明回执复印件;

  ⑦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广东省外供应商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页中打印供应商“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及“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中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料;广东省内供应商,本项不须提供)

  以上文件一式二份,在投标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者所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登记和获取磋商文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现场踏勘

  因项目工期较紧,施工场地、交通状况较为复杂,为确保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的深入了解,保证项目的有效实施。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于2021年10月22日下午16:00分前(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招标人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投标单位须提前1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出勘察申请,经批准后,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现场勘察证明(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有效证书原件(执业证书、职称证、身份证等)方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踏勘完毕后由招标人给予踏勘证明回执;在投标报名登记时,与投标报名资料一并递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

联系方式:0768-675181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A座16层

联系方式:0768-3999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0768-3999338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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