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四川省绵阳市骨科医院
项目名称:石塘镇卫生院(绵阳市骨科医院中药制剂室)项目燃气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847341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受四川省绵阳市骨科医院委托,参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相关规定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石塘镇卫生院(绵阳市骨科医院中药制剂室)项目燃气工程”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绵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前来协商报价。
一、项目编号:四川诺以信单【2021】1号
二、项目名称:石塘镇卫生院(绵阳市骨科医院中药制剂室)项目燃气工程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简介:本次采购拟对石塘镇卫生院(绵阳市骨科医院中药制剂室)项目燃气工程进行采购,有关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协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六、协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8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0月20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获取方式:
3.1协商文件现场发售。获取协商文件时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协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协商文件售后不退, 协商资格不能转让)。
3.3获取协商文件的地点: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指定地点,未按要求送达的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本次协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协商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递交及协商地点: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十一、本协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绵阳市骨科医院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长虹大道南段158号
联 系 人:李永吉
联系电话: 0816-2335773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娟
联系电话:0816-2911777、0816-2911290
地 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绵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13号之9-11号(近御营客户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18日 至 2021年10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四川省绵阳市骨科医院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长虹大道南段158号
联系方式: 李永吉0816-233577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6-226349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联系方式:王娟0816-2911777、291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