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忠门镇中心卫生院负载救护车及急救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0-18 09:06
  • 招标信息区域:福建
  • 浏览次数28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负载救护车及急救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SG2110032

项目名称:负载救护车及急救设备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号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

负载救护车

1部

380000

3800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号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元)

2

1

急救设备

1批

170000

1700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若有)。2.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至 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方式:上门报名或邮寄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秀屿区忠门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街        

联系方式:蔡先生,13950776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联系方式:小陈,05942631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13950776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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