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昭平县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项目(HZZC2020-G1-210146-GXXP)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30 14:29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贺州
  • 浏览次数107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昭平县应急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昭平县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概况

昭平县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12月21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昭平县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ZC2020-G1-210146-GXXP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6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救灾物资一批,包括照明应急灯具、工兵铲、救生装备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项目采购合同》,《项目采购合同》生效后5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质保期:免费保修期不得少于1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含1年),按国家有关产品规定执行“三包”。在产品的保质期内免费保修,终身维修,并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划分7个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供 应 商 在 信 用 中 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网页查询清晰的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0年11月30日2020 年12月07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方式:报名时需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 城投集团 4楼)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21日09:00时整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号:945009010008838888

【若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

2、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依法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昭平县应急管理局

址: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201号

联系方式:0774-6693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昭平县西宁中路45号

联系方式:0774-6698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0774-6698858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74-668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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