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0-18 16:52
  • 招标信息区域:浙江
  • 浏览次数51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一、项目编号:0625-21218921 (招标文件编号:0625-2121892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孚嘉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 2301号海智中心 1幢 9层

中标(成交)金额:118.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杭州孚嘉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内网税务管理端功能及外网端功能改造      对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税务管理端和纳税人端进行升级改造和优化完善      项目服务期分建设期和运维期,项目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自然月内,项目运维期为终验后1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俞群爱,叶永平,钟振文,严奉伟,蒋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50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        

联系方式:何工0571-85270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方式:吴东嶂0571-8586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东嶂

电 话:  0571-858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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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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