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宁国际铁路港二期工程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信息智能化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1-06601-ZXHT
项目名称:南宁国际铁路港二期工程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信息智能化系统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仟零柒拾贰万玖仟玖佰捌拾陆元整(¥20729986.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仟零柒拾贰万玖仟玖佰捌拾陆元整(¥20729986.00)
采购需求:南宁国际铁路港二期工程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信息智能化系统,含11套系统采购(1.综合布线子系统;2.视频监控子系统;3.智能卡口子及RFID验证系统;4.信息网络子系统;5.机房子系统;6.周界入侵报警子系统;7.查验存证系统;8.转关监管和核销辅助系统;9.AR远程辅导系统;10.铁路港远程指挥中心;11.数据中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本次采购货物或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认定的审计报告;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①本项目接受由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本次采购货物或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作为牵头人组成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具备生产本次采购货物或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名,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各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资质、实施能力与信誉按联合体累计计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
方式: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投标文件的提交: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即8时整)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内送达。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8层);收件人:莫工;联系电话:0771-5776238。
投标和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1.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2.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3.关于投标人的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4.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4.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4.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zfcg.nannin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国际铁路港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站南东路2号1号楼9层
联系方式:徐工、0771-2819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8层
联系方式:莫工 、0771-5776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工
电 话:0771-5776238
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部门投诉电话: 0771-2189091
采购人:南宁国际铁路港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