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象州县石龙镇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和中转站日常运行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来宾)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ZZC2020-G3-01443-HCJS
项目名称:象州县石龙镇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和中转站日常运行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肆佰柒拾叁万捌仟贰佰贰拾柒元整(¥4738227.00元)
采购需求:象州县石龙镇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和中转站日常运行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不需要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止潜在投标人的可通过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来宾)(http://171.109.54.155:18080/TPBidder/frame/fui/pages/themes/agentplatform/agentplatfor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注: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厅详见显示屏安排)(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2、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y.laibin.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州县石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象州县石龙镇石柳路345号
联系人: 熊龙强 联系电话:18077288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772-4280780 传真0772-4212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惠鑫
电 话:0772-4280780
4、监督部门信息
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369936
采购人:象州县石龙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