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 GXZC2020-G1-005051-JHGL) 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2-01 09:06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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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G1-005051-JHGL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0]22216号-001、广西政采[2020]22216号-002。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单套预算45万元/套,共15套,总预算陆佰柒拾伍万元整(¥6750000.00);B分标:单套预算45万元/套,共20套,总预算玖佰万元整(¥90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A分标:单套最高限价45万元/套,共15套,总最高限价陆佰柒拾伍万元整(¥6750000.00);B分标:单套最高限价44万元/套,共20套,总最高限价捌佰捌拾万元整(¥8800000.00)。

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A分标:采购内容:PCR扩增仪;数量:15套;(一、基本要求:1、能根据用户需求选择核酸扩增实际,能使用中南六省中标的核酸扩增试剂;……);B分标:采购内容:核酸提取仪;数量:20套;(一、基本要求:1、全自动加样、核酸提取纯化、PCR体系配制、核酸产物加入体系;……)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A分标:202012月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质保期;B分标:202012月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5年质保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查询网址链接,响应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给予优先待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产品属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须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具备该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方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招标文件):①现场购买: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②邮购方式:供应商需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段内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及相关登记信息(如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采购文件工本费转帐底单等)(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895045525@qq.com邮箱。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段内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户名: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市长堽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 0160 4352 0000 0269

转帐时需在转帐底单上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供应商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交投标文件:

①开标地点现场提交:供应商应正确配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②邮寄快递方式:供应商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收件人:廖工、曾工 联系电话:0771-4955063(转)82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home.html)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采购人);廖工、曾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771-5722430(采购人);0771-4955063(转)825(采购代理机构)

4、监督部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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