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自治区、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崇左市凭祥市夏石镇哨平村等3个村耕地提资改造(旱改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崇左市凭祥市夏石镇哨平村等3个村耕地提资改造(旱改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0-G2-80087-GXCR
三、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旱改水项目水生作物种植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和报备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拟公开招标方式选取第三方企业承接旱改水项目土地流转,施工及后期管护服务。确定的实施企业在崇左市凭祥市夏石镇哨平村等3个村耕地提资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并以总承包方式全额出资完成项目投资,总承包形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新增水田指标确认和后期管护等工作。中标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本项目全过程负责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采购人配合中标人选定辖区内合法、合规、符合开展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要求的土地资源供投标人实施项目。中标人以项目费用总承包方式负责本项目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的实施。采购人按照中标人最终建成的新增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面积,根据崇左市和凭祥市现行相关标准进行回购。中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报备入库并经双方共同努力完成指标交易后,采购人根据崇左市自然资源局下达的验收确认文核定的报备入库的水田面积结合工程施工费审计结果来核算项目结算总价。在2021年春季中标人种植第一造水生作物并经招标人现场举证报备后,中标人申请拨付第一期项目款,采购人按核定项目总投资(含结算总价+三年管护费)的60%拨付给中标人;2022年中标人种植第一造水生作物并经采购人现场核实后,中标人申请拨付第二期项目款,采购人按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拨付给中标人;2023年中标人种植第一造水生作物并经采购人现场核实后,中标人申请拨付第三期项目款,采购人将项目总投资的尾款付清给中标人。
3.目标任务:签订合同后,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4.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 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28号)、《土地整治工程第1部分:建设规范DB 45/T 1055- 2014第2部分: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规范DB45/T 1056- 2014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 DB 45/T 1057-2014》等土地整治技术规范及地方的相关验收规范要求,最终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5.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中标人筹措。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甘蔗青苗补偿费;土地租赁费用及后期管护费用;监管费用(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单位、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由采购人按规定选定,除招标代理费外其他委托中介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其它不可预见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达到本项目服务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的投资单位)必须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投标人应依法经营,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①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单位或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投资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名,联合体成员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各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累计计算。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11月3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zjy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21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具体开标室以现场电子屏幕显示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2月21日10时00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具体开标室以现场电子屏幕显示为准)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jyzx.gov.cn)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九、业务咨询:
1.招标人:凭祥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凭祥市友谊大道48号
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0771-858775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晨瑞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板麦村金鸡麦那新村永久性安置点17B-04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6739132
3.监督部门:凭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1-8587758
采购人:凭祥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晨瑞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