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LBZC2021-C3-39010-GTZB
二、项目名称: 来宾市工业园区2021年度入河排污口监测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665000(元) | 广西泰检监测有限公司 | 来宾市缤纷江南小区南面286、28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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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来宾市工业园区2021年度入河排污口监测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 来宾市工业园区2021年度入河排污口监测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 为贯彻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3号)、《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桂发〔2012〕3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任务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提高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水平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1.监测结果超过排放标准的,责令排污单位限期整改。排污单位在完成治理设施整改后对排污单位重新监测一次的,属于本次负责承担的监督性监测服务范畴。排污单位整改后复测结果仍未达标的,排污单位在完成治理设施整改后如需重新委托监测的,由排污单位自行委托监测并承担相应监测费用。 2.如若工作需要,成交人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联系,收集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并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玉兰,陈世新,张卫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的规定计算所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9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xgtzb.com)。
2.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来宾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或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宾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荣和路2号
项目联系人:王慕龙
项目联系方式:0772-4262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西山路719号
项目联系人:李龙星
项目联系方式:0772-428566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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