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城区11座市政隧道常规定期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802-2021-04096
项目编号:441802-2021-04096
项目名称:清城区11座市政隧道常规定期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0,821.3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项目性质 | 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清城区11座市政隧道常规定期检测 | 1项 | 1,488,634.06元 | 政府采购 | 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 1.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采购人收到项目的检测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余款。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所属期为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11座市政隧道常规定期检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11座市政隧道常规定期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按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包含隧道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评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领购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可登录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www.qyhyzx.cn)自行下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建议供应商采用快递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用快递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确认时间为准,且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秀丽公园南门侧
联系方式:0763-363658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联系方式:0763-3390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思广
电 话:0763-3390271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